上海师范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办法
为做好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关于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规定》,结合自学考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上海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2.申请者必须符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条件,且全部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毕业论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3.申请者在本科毕业前外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外语证书或成绩的有效期为4年。
4.申请者必须符合上海师范大学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办法
1.考生在办理毕业申请手续时,应核实本人的成绩及外语证书(成绩)是否符合学位申请的要求,同时登记学位申请意向,供我办工作人员复核。
3.考生办理领取毕业证书手续的同时正式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每年1月或7月中旬)。
4.考生在申请时应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外语证书或成绩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交本人一寸免冠照1张,并交纳相关审定费。
三、受理、发证时间
1.受理时间:学校学位评审委员会受理时间为每年三月份,一年一次。
2.发证时间:学士学位证书一般于7月中旬发放,具体时间请考生注意我办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